1. |
通报成员: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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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厚生劳动省(MH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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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覆盖的产品:
—可食用蔬菜及某些块根和块茎(HS代码:07.07、07.08、07.09和07.10)
—可食用水果和坚果、柑橘类水果的果皮(HS代码:08.01、08.02、08.04、08.05、08.06、08.07、08.09、08.10、08.11和08.14)
—马岱茶和香料(HS代码:09.02、09.03、09.04、09.05、09.06、09.07、09.08、09.09和09.10)
——含油种子和含油果实、各种谷物、种子和果实(HS代码:12.07和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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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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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根据《食品卫生法》修订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和标准(修订农用化学品残留标准)。
语言:英语
页数:2页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2/SPS/JPN/22_0240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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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拟定以下农业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杀虫剂:喹螨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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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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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食品及饲料中农药残留—农药指数—297—喹螨醚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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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食品卫生法》(可提供英语版本)。一经采用,这些最大残留限量将在Kampo(政府公报)(日语版本)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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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在适当的情况下。
拟公布日期:在适当的情况下。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拟定的标准将在一段时间后生效。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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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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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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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日本咨询点
国际贸易部
经济事务局
外务省
传真:+(81 3) 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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