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项目的通知》(赣质监标字〔2016〕21号)和《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赣质监计发[2009]15号)的规定,2017年度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项目经过有关单位申请、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打分,下列项目(见附件1)列为《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与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2017年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项目合同书签订后将办理补助资金的拨款手续。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的科技经费有关政策及规定,按照批准的项目用途和支出的范围实施,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三、所有项目合同一经签订,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改。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按计划完成项目,允许撤消项目,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终止项目实施并追回项目资金。
四、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内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项目并提交验收申请,填写《2017年江西省标化研究项目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3)。
请各项目单位将项目合同书填好后一式三份,于2017年3月15日前报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省质监局大楼507室邮编:330029),同时报送电子版至jxbzhy@126.com。
联系人:郭慧敏、毛炜翔,联系电话:0791-86355507
附件:1.2017年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项目名单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