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地方标准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栏目>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省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7/03/24
 

 

赣标发【20171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地方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

2017323

 

 

 

 


江西省地方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江西省生态文明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16-2017年)》中标准信息公开要求,参照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推进国家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地方标准公开工作,以标准公开共享助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地方标准公开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地方标准公开制度和机制建设,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地方标准公开工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分别负责所发布地方标准的公开工作。

(二)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地方标准公开工作。结合强制性标准清理和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情况,分阶段有序进行公开。

(三)保护版权,免费公开。地方标准公开应当保护标准版权,维护标准版权所有者合法权益;地方标准免费公开,促进标准推广应用。

二、工作目标

健全促进地方标准公开的机制和措施,分阶段向社会公开地方标准文本,进一步增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确保社会公众能够便捷地获取权威的地方标准信息,全社会共享地方标准化成果

三、公开内容和方式

(一)公开的内容

1.地方标准文本,即已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文本(含修改单);

2.地方标准题录信息,包括: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部门等;

3.地方标准制修订信息,包括:标准立项前公示信息、标准计划公告、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发布公告、标准废止公告、标准复审结果等。

(二)公开的方式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在其官方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题”栏目(http://www.jiangxi.gov.cn/ztbd/bzh/)公开已批准发布或联合发布的地方标准题录信息和制修订信息,并集中在“江西标准化”网站(http://www.jxbz.org.cn/)免费公开地方标准文本内容。

四、组织实施

地方标准公开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76月底前,已发布的并经集中复审确认继续有效的地方标准实现免费向社会公开。

第二阶段:新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的文本应当在标准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涉及采标的推荐性地方标准应当在遵守国际(国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前提下进行公开。地方标准题录信息和制修订信息应当及时公开。

地方标准公开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制和运用先进标准生产、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引导消费、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标准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标准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省标准化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提供标准信息的公益性服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方案,开展本地区农业标准规范公开工作。

版权所有: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备案号: 赣ICP备14006876号    联系我们  Tel:(0791)86350283    fax:(0791)86350283
地址:南昌市南昌县金沙二路1899号(莲塘三中对面,12-14楼)